众安保险违规强制搭售保险被投诉消费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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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强制搭售保险,众安保险频繁卷入纠纷

《中国科技投资》杨永洁

近日,有用户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其在借贷平台进行多笔贷款,事后却发现还款金额中除了本金、息费,还包括向众安保险支付的保险费用,然而,用户对该保费并不知情。

银保监会曾发布通知规定不得违规捆绑销售,不得使用强制勾选,默认勾选等方式销售保险。记者了解到,在最新借款页面,用户已能见到保险相关条款,显示的却是“一旦用户同意借款,即是同意投保”。对此,北京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李滨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上述保险是为解决借贷平台的风险问题,理应由借贷平台购买该保险。

作为较早参与消费金融的财险公司,众安保险与多家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合作,提供消费金融解决方案,分担贷款风险。然而,在各项生态系统总保费均上涨的同时,众安保险在年消费金融生态总保费同比下降约30%。对此,众安保险解释系公司主动缩减业务规模。

违规强制搭售

因资金需要,王某于年11月至年10月期间在借贷平台“甜橙金融”申请多笔借款,金额共计3.28万元。仅剩最后一期未偿还时,王某发现上述还款除去本金和利息,还多出一笔不知情的保费,共计元。令王某奇怪的是,在借款详情页面,每一期还款仅显示本金加息费,若非点开下拉的按钮,无法发现另存一笔保险费用。

一般情况下,贷款平台为预防借款人逾期、无法偿还贷款,在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会引入保险公司做担保。某保险代理人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此情况为贷款平台与保险公司独立合作。

王某随即联系甜橙金融客服询问保险的问题,对方回复称需向合作的保险公司——众安保险反馈问题并解决。王某遂向众安保险提出质疑,经过多次协商,众安保险给出最终回复:“根据相关协议,无法进行退保,法律也不支持。”但众安保险愿意提供元赔偿,被王某拒绝。据王某回忆,此前借款页面上关于保险的提示并不醒目,而最新的借款页面上则已用黄字提醒:“由于用户的借款为无抵押信用借款,审核通过需要相应的增信服务支持,故需保险公司为借款提供信用保证保险。而一旦用户同意借款,即是同意投保。”

上述保险代理人分析道,王某提供的“个人借款保证保险条款”显示,投保人为用户,被保险人是借贷平台,保险人为众安保险,合同描述的情况为“贷款平台的用户担心自己无法偿还贷款,向众安保险购买了一份保险,若自己发生违约事件,众安保险会将欠款还给贷款平台。”上述事件存在的矛盾在于用户并不知悉该投保行为,却被强制购买保险。

早在年,原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其中第一条第五项规定“不得借贷搭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品”。年,银保监局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的通知》第40条规定,不得违规捆绑销售,不得使用强制勾选,默认勾选等方式销售保险。

李滨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上述保险是为了解决借贷平台的风险问题,理应由借贷平台购买该保险。“从借款人的角度来看,用户向借贷平台借款,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即是利息”,李滨分析道,即使用户此前并不知情或者被迫购买保险,均可要求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办理退保;若借贷平台认为此笔借贷存在风险,则应自行购买保险。

李滨表示,“保费应由借贷平台来支付,保险公司对此应是清楚的。”李滨认为众安保险只赔偿元是其针对不同人群采取的不同措施,旨在安抚消费者,争取最低成本化解矛盾。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亦有不少用户投诉众安保险违规搭售行为。有用户表示此前未收到过相应短信或电话告知投保成功,还有用户表示因逾期后收到通知称自己的借款已被保险公司代偿,才得知自己已购买相应保险。针对上述用户的投诉问题,记者致函众安保险,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缩减消费金融业务规模

众安保险是中国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于年11月6日揭牌开业,年9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总部位于上海,不设任何分支机构,完全通过互联网展业。

公司年年报显示,众安保险与乐信、马上消费金融及小赢等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合作,提供消费金融解决方案,分担贷款风险。大多数保险公司与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以信用保证保险和意健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健康险)的形式合作。年7月,银保监会向财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现金贷等网贷平台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自查清理的通知》,叫停保险公司通过现金贷等借贷平台销售意外伤害险的行为。此后,信用保证保险则成为财险公司与借贷平台重要的合作模式。

年报同时指出,众安保险聚焦小额、分散、短期的互联网消费金融资产,根据底层资产的个体风险确定保费费率,并通过信用保证保险承担底层资产的风险。众安保险主要通过与合作平台及金融机构的系统对接,对借款人的借款进行大数据风控。

年5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下称《信保新规》),对融资性信保业务的定性、偿付能力充足率、承保限额等方面均作出要求,同时要求保险公司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必须“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目前,已经进入央行征信系统的保险机构并不多,其中,较早接入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平安(.SH)、中国人保(.SH)、中国信保、众安保险、阳光保险等。公开资料显示,国内包括平安产险、众安保险、太平洋产险、中国人保、阳光保险等公司均有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

众安保险年年报显示,该公司年总保费为.06亿元,较年的.3亿元同比上涨14.2%。其中通过健康、数字生活、消费金融、汽车及其他生态系统产生的总保费分别为66.04亿元、82.99亿元、21.62亿元、13.28亿元、3.13亿元,占比分别达40%、38%、13%、8%、1%。

作为较早参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财险公司,众安保险年在消费金融生态总保费及所承保的在贷余额却在同比下降。年该公司消费金融生态总保费为约人民币21.62亿元,较去年的30.91亿元同比下降约30.1%;截至年年末,众安保险在消费金融生态所承保的在贷余额约人民币亿元,相比年末的亿元减少约37.2%。

对此,众安保险在其年报中解释,由于年疫情及复杂的国际形势,宏观经济面临挑战,消费金融行业风险有所上升,该公司主动收紧风控标准、监控底层资产风险表现,并相应缩减业务规模。

针对众安保险在消费金融行业上的发展及相关投诉事件的进展,《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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