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寒露节气以后,天气开始变冷,随着冷空气的入侵,有些地区直接跳过“入秋”的步骤,进入了深秋。养生族们纷纷祭出保暖神器——秋裤!
在中国家喻户晓的秋裤,其实是西方人发明的。这种略带紧身、以保暖为目的的衣物,在英文中被称为Longunderwear(说白了就是“长内衣”)或者longjohns。据说,最早取得秋裤设计专利的,是来自加拿大的弗兰克·斯坦菲尔德(FrankStanfield)。他与自己的兄弟以生产号称“不缩水”的棉内衣起家,在年12月7日正式申请了秋裤的专利,成为现代商业秋裤之父。
由此可见,秋裤并非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发明,也不是只有中国人在穿,认真说起来,它还是个“舶来品”。随着时代的推移,各国人却越来越少穿秋衣秋裤了。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现代保暖设施稳定,人们生活环境的温度越来越舒适,对秋衣秋裤的需求也变少了。
就拿欧美来说吧。欧美各国的房屋室内保温的比较稳定,以及以车代步的生活方式比较普及,没有穿秋裤的必要。还有人认为穿上秋裤的确十分难受,因为欧美人腿毛比较旺盛,穿上秋裤会让腿毛逆向,穿秋裤十分不舒服。在欧美只要一提到秋裤,第一反应是邮递员、囚犯等,从这个角度来说就有不少人想和秋裤划清界限了。但也不像很多人说的那样“外国人都不穿秋裤”,而是由于文化差异,没有国人这么热衷罢了。
既然被誉为“保暖神器”,在商标届自然不会少了它的一席之地。目前国内已申请和注册成功的“秋裤”相关商标共有81个,其中最早的是于年注册的商标“秋裤大叔”,由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注册。令小七颇感意外的是,搜索以后发现“秋裤大叔”并不是秋裤品牌,而是一个网络歌手。悄悄问一句:“秋裤大叔代言秋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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